各市黨委組織部、財政局、地稅局、金融辦,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全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6〕36號)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金融人才激勵機制,優化金融人才發展環境,更好地服務我省金融改革發展,根據《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獎勵辦法》(魯政辦字〔2017〕93號)有關規定,結合全省金融人才隊伍建設統籌安排,現就做好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主體及名額分配
省管企業、駐魯金融機構及省屬設有金融崗位的其他機構負責本單位本系統人選推薦。每單位推薦1人,推薦材料報送省金融辦。
各市金融辦會同市委組織部、財政局、地稅局負責本地其他金融高端人才的推薦工作。推薦人選名額見附件1。
申報工作采取組織推薦方式進行,不受理個人申請。
二、范圍及條件
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按照《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執行。推薦人選應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無違法、違紀等行為。屬于通過市場化選聘方式從海外、省外引進的人才,優先推薦。
三、工作要求
(一)省管企業、駐魯金融機構及省屬設有金融崗位的其他機構受理申報后,應組織評審并形成推薦人選。推薦人選在有關網站和申報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報省金融辦。推薦時需報送以下材料(紙質及電子版):
1.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工作報告(一式1份,內容包括推薦工作組織情況、申報材料核驗情況、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6份);
3.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一式1份)。
(二)各市金融辦會同市委組織部、財政局、地稅局負責本市推薦工作,依據申報人對我省經濟社會貢獻度,遴選提出初步獎勵名單,在有關網站和申報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后,報省金融辦審核備案。報備時需報送以下材料(紙質及電子版):
1.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工作報告(一式1份,內容包括推薦工作組織情況、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等申報材料核驗情況、推薦意見,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2份);
3.山東省金融高端人才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一式2份)。
(三)各推薦單位要確保推薦意見、附件及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完整。對于提供虛假材料的推薦單位和推薦人選,一經查實,取消該單位和人選資格,列入黑名單,并予以通報。
(四)省有關單位推薦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15日。各市報備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填寫表格可登錄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網站(www.sdjrb.gov.cn)下載。電子版材料請通過光盤介質同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牛 力 0531-86062583
李 峰 0531-86061572
材料報送地址:濟南市省府前街1號(省政府北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人事處,郵編:250011。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2017年7月26日